《夫郎总以为我不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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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大早偷偷出府去找沈明玉的事,被他小君逮住了。
是那种他刚从后门使钱溜进来,偷偷摸摸一推门,嚯,好家伙,对方就坐在屋子中央的高椅上,俏脸寒霜,眉目带厉。
孙时越被吓得一趔趄,正待咬咬牙撑起来,誓死捍卫自己的尊严时,一扭脸却又看到,这两年细心照顾自己的贴身小侍乐安,正面色发白的跪在墙角……一堆碎瓦上?
他甚至都看到了那些瓷白碎瓦上洇出的黏稠红色。
于是,什么尊严什么骨气在这一刻全然不见,孙时越的腿顺着趔趄力度一下子跪趴在地,那速度,几乎让人注意不到他曾试图想雄起。
“小父,小父我错了。”
他跪的顺滑,然后膝行几步挪到对方脚边抱着不撒手。
“都是我的错,是我逼着他躺床上假装我的,你让乐安起来吧,这不是他的错。”
每一次都是如此。
只要孙时越做的不合这位小君的意,乐安就会被牵连受罚。
以前还算小打小闹,什么举茶杯,顶水壶,不让吃饭,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更过分了。
居然开始见血了。
孙时越很气愤,但又无能为力。
毕竟乐安是签了卖身契的,且卖身契还就掌握在面前人的手里。
他能怎么办呢?
把人惹恼了直接捆着一卖,他可就真的造了大孽了。
“小父你快让他起来吧,他膝盖都流血了你看到没,求求你了……”
他苦苦央求,而坐在高椅上的男子眉梢一挑,却是屹然不动,打定主意给对方个教训。
孙时越他不能动,毕竟这小崽子除了是他肚里爬出来的种,更是孙家光明正大的小主子。
他一个自小厮慢慢爬上来的小君,半主半奴的身份,哪有资格动他?
可没关系,动不了他碍着什么?他能动别的啊!
比如此时跪着的那个,前两年由孙时越亲自在人牙子手里挑选的小侍。
这等奴才,磋磨起来还不是手到擒来。
呵!不听他的?那就看看谁能硬得过谁。
孙家小君方锦奴如此想着,他无视乐安越来越发白的面色以及儿子央求,甚至还慢慢悠悠自旁边小桌上端起茶杯,用茶盖轻轻刮了刮上面茶沫,小小一口,闲适品起了茶。
这下子,可真把孙时越气了个够呛。
怒火攻心,他一轱辘从地上站起,瞪着方锦奴,几乎是怒吼了。
“你还不让他起来吗?再不起来,他的膝盖就废了!”
在医学如此不发达的时代,若乐安膝盖上的损伤真的不可逆,轻则残废,重则伤口发炎蓄脓,那是真的有性命之危的。
“嘭”的一声,茶杯被狠狠掷到地上,四分五裂。
方锦奴精致的小脸在这一刻黑沉如炭。
“这就是你和生父说话的态度吗?读了这么多年男戒,都读到狗肚子了不成!”
孙时越被吓了一跳,但他依旧昂着脖子不低头,也是真的被对方不拿人命当回事的态度激怒了,穿来两年,他第一次直面硬杠了他这副身体的生父。
“男戒,我读的男戒里,只说要我敬母亲父君,可没有哪页教着我去敬小君的!”
嚯!这话刚的,连满头冷汗墙角跪着的乐安,都瞪大了自己一直温顺垂着的眼。
而孙时越呢,他盯着对方眼睛还不罢休。
“小君,我告诉你,你若再逼我退婚,我就跑到祖父和父君那里全盘托出,告诉他们你总怂恿我嫌贫爱富,怂恿不成又拿下人的命威逼,你可知道,当我将这样的话挥舞到他们面前时,你会得到怎样的对待?”
会得到怎样的对待呢?
若这种话流到孙家家主耳朵里,方锦奴身为宠侍,倒还可以巧语一番,遮掩过去,可若挥舞到一贯嫌方锦奴妖里妖气看不惯他,又最在乎外头名声的那两位耳中。
方锦奴好歹为孙家生有一子,提腿发卖不至于,但若还想像如今这般体体面面的生活,那却是不能够了。
孙时越知道这些,方锦奴自然更为清楚。
所以他嫩白的脸色一瞬僵硬,再然后盯向孙时越的目光,简直似想生剥了他。
“好,好,好,真是好。”
他字字句句,都仿佛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一般。
“我方锦奴十月怀胎,辛苦分娩,九死一生才生出来的儿子,当真是好样的!好样的!”
孙时越能听懂他的讽刺,但却依旧不认输。
“你生我,我自然感激,可你不能仗着这个胡作非为,我绝不容许你对我的人生——”
你不能仗着生恩,随意践踏我的人格,随意惩戒我的小侍,随意摆布我的人生。
那是我的人生!我的!
穿越两年,唯恐被发现自己不是原主,也唯唯诺诺小心了两年,两年的时间,这是孙时越第一次如此爆发,第一次奋起反抗。
不说别的,就说他自己此刻的内心,自觉终于为自己争取到了尊严,那叫个澎湃啊!那叫个激动啊!
然而下一刻,对面男子的吼声比他还大。
不讲尊严,不讲人格,他就直接一句;
“你就这么爱她?”
“爱到连你的生身之父都能违逆——”
孙时越一愣,还想解释;
“我说的不是这件事,我说的是个人尊严……”
然而,暴怒中的对方又岂会听他解释?自顾自的质问完这句后,直接起身,带着满面怒火挥袖走人前,还不忘面色阴狠的撂下句;
“敢引诱你至此,真是个祸害,看来是留不得了……”
孙时越悚然一惊。
他不知道对方是在撂狠话,还是真的这么打算。
——可他不敢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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