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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郎总以为我不爱他》

2. 呸!居然羞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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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大,居不易,此处虽然只是云城的一处小边角,可随着外地人的大批涌进,这处小边角也是自发衍生出了自己的日常规模。

早市清场,那些乱糟糟被摊贩们制造出的垃圾也被专门雇佣于这里的老人清理掉,街市在这一时间段变得冷清,此刻显眼的,便就是两边的商铺了。

什么绸缎庄,成衣铺,酒楼茶馆饮子坊,当早上来采买的主君们散尽,后头再来的一波波,便就是这些商铺的客户了。

摊贩有摊贩的早市晚市,商铺们也不曾被挤压,他们有一整天的时间开铺经营。

沈明玉挑着担子,沿着街市走了半刻钟,然后拐进一条街道旁并不显眼的小巷继续走,走走走,再又拐进一条更逼仄的小巷,继续走。

很累,可没办法。

离街市近的宅屋都太贵了,没有固定收入的沈明玉根本供不起,她每月能花在赁房上头的银子也就两三钱,若超出预算,那他们一大家子就要挨饿了。

刚过温饱,全无积蓄。

沈明玉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能如此狼狈。

想想自己两年前无需为生活烦忧的大学生活,沈明玉都感觉像在做梦一般。

她曾经这么幸福过吗?

嗐!记忆都快模糊了。

腿太累了,一步步挪动似灌了铅一般,沈明玉能怎么办呢?她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将心思从劳累的身体上离开,然后发散思维,脑子飘到哪算哪儿。

然后不知不觉间,她又想起了她的曾经。

真奇怪,她已经有大半年不曾想这件事了,没想到今日却莫名感慨。

她想起了没来这个世界前,她每日规规律律在学校刷题的场景。

那时候的日子多轻松啊!

虽然她是孤儿,没有父母供养,可从三流高中考入重点大学的她,有学校特拨的丰厚奖学金,无需为生活奔波,除了在学习上需要卷一点,其它的日常那就是岁月静好的代名词。

可谁能想到呢?

不过就是一场平平常常的聚餐,就是结束晚了点罢了,于黑夜赶上末班车的她睡了个觉,然后一觉醒来——她就出现在了这里。

一个以女子为尊的国度,一个刚刚破产的家庭。

虽说在这个时候,按理她应该庆幸,庆幸这里以女子为尊,庆幸她能够抛头露面赚钱,否则就她穿来的这个家庭,那真是要么饿死,要么为婢,没有第三选项。

她该庆幸的。

可奈何,大脑却常常发出质问。

她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凭什么让她来这里?

明明她在21世纪生活的好好的,她的生活平静又安稳,她从未想过要换一个世界生活,她压根不喜欢跌宕起伏的刺激人生好吗?

哦,还有孙时越。

那小子的倒霉程度和她差不多,是同一趟末班车出的事。

两人同个学校,且交情还不错,沈明玉大三,孙时越大一,孙时越既是沈明玉室友的弟弟,也是沈明玉那个才华横溢的导师收的最小徒弟。

既是学弟学姐,也是师姐师弟。

其实光说这个,倒论不出交情,两人交情的巩固其实是在导师那里。

刚刚就说了,两人的导师才华横溢,而才华横溢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呢?

是傲气,是强势,是严厉,是脾气。

沈明玉和孙时越之间的交情,那都是在一块被论文砸脸,一块留堂挨批,一块被骂垃圾的时候巩固出来的。

不说曾经,就说现在,那也是标准的难兄难弟。

沈明玉的苦楚是赚钱养家,她上辈子在大学学到的技能屁用没有,每日只能出卖劳力赚点苦钱,怎一个辛苦可说。

而孙时越呢?

和沈明玉也不遑多让。

他虽然不用像沈明玉一样受生活的苦,可他穿成了大户庶子,上有严厉古板的嫡父盯着他,怕他污名楣,下有心思活络的生父指望他,盼他攀高枝。

中间再夹个孙时越这个苦力都没得卖的囊屎包,明明以前那么开朗跳脱的一个人,现在却只能像花瓶一样待在宅中,绣花练字,弹琴作画,静静等待着将来加入某个女人的后宅。

哎——

一声长叹,道尽心酸。

而随着乱七八糟的思绪收回,沈明玉也终于脚步沉重的回到了租住的小院。

云城好歹是个繁华大城市,哪怕这片街市很偏,沈明玉租房的地方更偏,但大城市就是大城市,就那么点儿经费的沈明玉,显然是无法整租一处院的。

她租的是个大杂院里的其中两间。

一间一月一百二十文,两间砍砍价二百三十文拿下,倒是刚好在沈明玉的心理承受价位上。

沈明玉不嫌弃这里的环境,但想想家里其他三人……

又是长长一声叹。

大杂院很大,共有十二间,其中租赁的住户也多是力工,有码头扛包的,有街头卖艺的,有铺面搬运的,还有和沈明玉一般摆摊的。

都是底层市民,都在挣扎生活。

沈明玉挑着担子迈进大门的那一刻,疲惫的脸上便下意识挤出笑容,笑呵呵的与周围住户一个个招呼过去。

“田婶,还没出去啊?”

“李叔,做的什么好吃的?真香啊。”

“小水,可小心些,个头还没锅台高呢,火别燎着你……”

“……”

一路走一路招呼,最终停在大杂院的最里头。

这两间房依旧房门紧闭。

在这个时间点,别处都在紧锣密鼓的做朝食,收拾娃,气氛紧张,闹闹嚷嚷。只有这处,唯有这处,房门紧闭,冷锅冷灶,别说起来做饭了,那就是连起床透气的窗户都没打开。

显然,屋里的父子三个连床都没起呢。

沈明玉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安静的将担子放到墙边,自个儿坐在门槛上歇了一会儿,然后在周边都热热闹闹吃完饭开始洗碗时,起身做饭。

大杂院里布局紧凑,没有专门做饭的厨房,所以家家户户都是买了简单的锅灶放在檐下,凑凑合合也能填饱肚子。

沈明玉有样学样,也是只置办了炉子和铁锅。

生火添水,洗米煮粥,然后再从房门旁一个密封的箱子里抱出个更密封的小坛子,用筷子挑出块拳头大的咸菜疙瘩放到案板上,当当当的切成丁,妥贴放进小盘中。

如此,连馒头都不用,简简单单的一顿朝食便完成了。

可别说沈明玉做的寒酸,周围杂院里的邻居大都是如此做的,至于为什么说是大都?不是全部?

因为有些闲妇,她娶不上夫郎,安不了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会拿着前一日挣的辛苦钱跑外面逍遥。

还有些越穷越生的人家,五六个叽叽喳喳的孩子仅靠一人,那就别说吃白米粥了,大早上的能煮锅碴子粥填饱肚子都算不错了。

饭做好了,沈明玉也没喊人,就那么自顾自的拿了白瓷碗舀粥,白糯的米粥搭配呛辣的咸菜,不算美味,但喝进沈明玉这个已经劳累好几时辰的空肚子里,瞬间抚慰了她饿到打结的肺腑庙。

幸福啊,就是如此简单。

也不知是不是她这副喝着白粥还满足的样子太过寒酸,令旁边离她家最近的一户,名叫青玉的儿郎瞧不过眼,沈明玉上一眼瞅见对方明明还在他家收拾好的锅灶前站着呢,下一秒,她就垂眼喝了口汤的功夫,再抬眼,对方便面色红红的站在她面前,且还有一只手往前伸的都快杵到她脸上了。

眨巴眨巴眼,沈明玉才终于看清,被对方拿着距离自己面庞不过二十厘米远的东西,是块香喷软糯的南瓜饼。

嘿!给她吃的干嘛?

拿她当乞丐,可怜她?

她沈明玉再穷也没有到吃不起饭的地步吧?!

沈明玉内心悲愤。

这青玉小子平时看着是个好的,没想到骨子里也像极了他那个刻薄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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